海汽集团营运车辆第三轮保险服务
采购项目公告
海南海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受安博登陆入口,安博(中国)(以下简称“海汽集团”)的委托,就海汽集团营运车辆第三轮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非招标采购,现诚邀国内符合要求的服务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海汽集团营运车辆第三轮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二)本次保险拟投保的车辆范围:海汽集团的客运班线车辆(含定制客运车辆)、旅游车、校车、城乡公交车、微型公交车、出租车、租赁车等。具体投保车辆及数量以采购人提供的投保清单为准。
(三)投保险种:车辆的交强险、承运人责任保险、商业险。
(四)预算投保金额:1400万元(具体投保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五)采购方式:根据海汽集团营运车辆保险服务采购实际,本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1家采购供应商。
如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意向采购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本次采购活动终止,重新开展采购。
(六)承保期限:1年。在合作期内对合作方服务质量进行考评,满意率达80%以上,第二年自动续签合同。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只接受依法设立的省级保险机构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不接受省级以下分支机构及委托保险代理人参与本项目参加竞争性谈判。
(二)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批准设立且具有在海南省开展经营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需申请人提供其加盖公章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资金实力雄厚,偿付能力充足,资产状况良好,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需申请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其所属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申请人提供其2023年任意三个月加盖公盖的复印件纳税凭证和社保记录凭证。零纳税的,需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复印件纳税申报表)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相关资格被注销、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需申请人提供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及声明)
(六)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申请人提供由加盖公章的网站截屏证明材料)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20亿。
(2)申请人的总公司2023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达到150%(含)(需申请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其所属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申请人在海南省80%以上(含)市县(含洋浦开发区)设有分支机构。(需申请人提供其在海南省各市县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包括但限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需申请人作出加盖公章的声明)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应在2024年12月13日至19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海南海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免费提供),具体时间及地点如下:
(一)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
(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1楼海南海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四、递交谈判材料和谈判时间、地点
(一)递交谈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17:00(如有变化,另行提前通知);
(二)谈判时间:2024年12月20日9:00(如有变化,另行提前通知);
(三)谈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5楼会议室。
五、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机构:海南海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1楼海南海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方式:0898-65310667; 13627557296
海南海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